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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去戶政事務所申請謄本,

辦理人員看了我的身份証之後,

就問我「之前妳是不是也有來申請過,也是我幫妳辦的,而且我問過妳名字怎麼唸」,

我點頭回答「嗯」,

他又跟我說「但是我忘了怎麼唸了」,

我只能說想不到我搬到現在住的地方之後,我只去過戶政事務所兩次,名字就被人記住了,

最妙的是我在皮包裡找到我第一次去申請謄本時的收據,結果一看日期正好是三個月前,

今天是12月17號,而上一次是9月17號,

只能說真是剛好啊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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